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近日接到举报,反映某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生态环境及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随即实施联动执法。
调查发现,该公司虽因腾退已停产,但仍存有废油漆桶、油漆渣等危险废物。上述危险废物本已和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但装运时因未按处置单位要求规范打包而被拒收。
随后,该公司负责人严某经朋友陆某引荐联系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人员姚某夫妇。在得到姚某将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的承诺后,遂以3000元/吨的价格委托其进行处置。之后,姚某将危险废物以87元/吨的价格实施了非法处置。
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严某、姚某夫妻、陆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执法人员提醒,公司腾退停产,但留存的危险废物仍要依法依规处置,善始善终,做好收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