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复星国际、南钢股份分别发布公告,沙钢、复星、南钢集团签署《调解协议》,江苏省高院当日出具编号为“(2023)苏民初1号”的《调解书》。经江苏省高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经江苏省高院确认。
根据《调解协议》,沙钢方自愿退出南京南钢60%股权的交易,此次股权受让方南钢集团向沙钢方支付补偿款。在收到前述补偿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沙钢方配合办理转让方持有的质押于沙钢集团的南京南钢49%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收到前述补偿款后,沙钢方与其他相关方之间不得再因案涉60%股权交易任何事宜,相互提起任何诉讼或者仲裁主张权益。
复星国际、南钢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努力实现多方共赢。”
在沙钢、复星、南钢三方的诉讼以调解收场后,中信股份得以继续推进南京钢联股权交易。南京钢联100%股权将属于增资后的新南钢集团,并成为中信股份的下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