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印发《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为遵循,充分结合广西实际,围绕“四水四定”原则、水资源刚性约束、节水制度政策、加快推进全社会节水、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发展节水产业、组织保障等八方面,提出28条具体落实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西水资源节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节水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技术标准体系趋于完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全自治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1亿立方米以内,全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3.6亿立方米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2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55%以上的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认定超过五年的达标县级行政区100%完成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尤其重视对节水产业的引领,将“发展节水产业”独立成章,致力于加强节水技术研发应用、提高节水产品供给能力、繁荣节水服务产业市场,鼓励开展用水权交易,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用水权交易,推动非常规水源市场化交易。
下一步,广西拟将《实施方案》要求纳入广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任务,分解到年度任务清单,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