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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

2023-10-17 15:57 来源: 浙江省发改委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补充核定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年10月-2023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重新核定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23年2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3年4-6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三门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1年10月-2023年3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重新核定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23年2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3。

四、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电网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2023年4-6月)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补充)

3.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重新)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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