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宁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通城县矿山问题整改及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一、基本情况
通城县巴毛山采石厂和龙印建材厂等矿山属2017年政策性关闭矿山。2021年4月,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指出:咸宁市部分县(市、区)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滞后。通城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巴毛山采石厂和龙印建材厂整改任务及生态修复工作。但本轮督察发现,上述两处矿山修复整改工作仍未完成。
二、主要问题
(一)生态修复方案优化调整程序不规范
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是指导该项工作的技术文件,是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按督察整改有关精神,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目标、完成期限等重大调整,须经上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而该县在2021年6月25日报送了巴毛山采石厂等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后,又先后进行了2次调整,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均有较大变化,但未按规定及时报批和备案即开工建设。
(二)治理工程实施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过程中问题较多
通城县对矿山开发式治理政策研究不够深入,施工准备不够充分、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工程进度。一是开发式治理涉及矿山开采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300米的安全距离内仍有不少居民,与最近的居民房屋的距离不足50米,存在安全隐患。二是环保设施不到位,开采、运输过程中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三是统筹协调不力,宣传和组织工作不到位,周边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阻扰施工时有发生。
(三)生态修复治理不够彻底
督察发现,生态修复工程逾期近一年,虽然工程进入收尾阶段,但仍存在整治不彻底、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等问题。部分陡坡未按规范削坡整形,有些危崖浮石没有清理到位,存在地质风险;部分排水沟未按要求修筑完成,部分采坑渣石还未完成清理、整平,部分区域土层未按要求碾压压实,修复为耕地的区域覆土厚度没有达到耕作层80cm的要求,修复工程质量不高;不同高程平台连接处未按设计要求施工进行放缓处理,存在安全隐患。
图1部分现场没有复绿工作
图2部分区域排水沟没有建成
图3部分区域渣石没有完成清理
图4部分场地覆土厚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
三、原因分析
通城县相关部门对关闭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重视不够、工作不深入、监管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导致矿山生态修复逾期、治理不彻底。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