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河南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履行期限20年,建设期3年,运维期17年。
基于安阳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优先解决好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响应洪河沿线生态环境改善提升需求,项目按照产业生态化开发的导向,结合区域优势产业类型和产业特色,借洪河沿线生态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产业升级;本项目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在现有生态环境现状明显改善提升的基础上,带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安阳高新区产能,助力将安阳高新区打造成为“一大中心、两大基地”,借高新区“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的转型,引导业主树立绿色发展意识,促进生态环境稳步提升,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采购需求: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按照EOD模式进行一体化实施,实现从“投、融、建、管、运”全过程一体化,承担项目策划、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开财公开采购-2023-5
2、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安阳高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按照EOD模式进行一体化实施,实现从“投、融、建、管、运”全过程一体化,承担项目策划、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5.2项目概况:基于安阳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定位,为优先解决好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响应洪河沿线生态环境改善提升需求,项目按照产业生态化开发的导向,结合区域优势产业类型和产业特色,借洪河沿线生态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产业升级;本项目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在现有生态环境现状明显改善提升的基础上,带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安阳高新区产能,助力将安阳高新区打造成为“一大中心、两大基地”,借高新区“传统经济”向“绿色经济”的转型,引导业主树立绿色发展意识,促进生态环境稳步提升,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6、合同履行期限:20年,建设期3年运维期17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0日 至2023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于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3室(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安阳市民之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3.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7.3.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市)http://ggzy.anyang.gov.cn/
招标文件简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3.2安阳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地址:安阳市黄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2-299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15237239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15237239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