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湖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随州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一、基本情况
2019年-2022年,随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并在2022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但2023年以来,随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反弹,1-11月,随州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同比上升25.1%,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4.8个百分点,同比变幅均全省倒数。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督察组随机抽查24家建筑工地,发现绝大多数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措施。曾都区周家寨项目土方开挖、转运过程中未落实湿法作业,违规露天搅拌混凝土砂浆,大量扬尘外溢;高新区红旗路工程施工工地无围挡、进出口无车辆冲洗设施,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扬尘较大。部分规模较大的交通项目建设工地未落实环评要求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业污染治理水平较低
督察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采取密闭等措施,生产工艺落后,治污设施低效,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全市至今无一家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B级及以上企业。湖北永壮生态肥业公司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段未安装废气收集设施,车间内积尘较厚,第三季度颗粒物排放量达9.2242吨,超年度许可排放总量2.96倍。湖北源丰化工公司生产车间未密闭,多处生产工段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积尘严重。部分企业铸造、喷涂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清洁化水平较低。
(三)移动源治理有待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随州市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对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3家环检机构,已采取停检整改措施。督察组在随州城区随机抽查了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发现机动车违规检测现象仍然存在。随南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复检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时,违规修改功率参数,出具虚假报告。随州全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对多辆汽车开展尾气检测时违规修改检测方法,检测数据不实。督察还发现,随州城区机动车路检路查频次较低、数量较少。2023年前三季度,随州市组织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仅20辆,检测发现的超标车辆6辆,处罚金额为0,数量在全省均靠后。城区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治理未形成路检-处罚-维修-复检的闭环。
(四)餐饮油烟直排现象突出
《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到2019年底,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3个灶头以上的饮食服务经营场所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截至督察进驻时,随州城区餐饮油烟管控工作依然底数不清、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督察组随机抽查城区14家餐饮单位发现,5家至今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8家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未按《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对其进行清洗、维护,油烟直排现象十分普遍。2022年6月印发的《随州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对不安装油烟净化器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依法查处”,但2023年以来随州市城管部门对发现的86起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单位,还未实施过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
随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标准不高,攻坚体系和运转机制上存在短板弱项,监测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一些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问题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