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委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海南省拟申报中央补贴的第二批存量生物质发电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况,以传真等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承办处室: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
联系电话:0898-65380669
传真电话:0898-65338185
通讯地址: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14房
邮政编码:570204
附件:海南省项目情况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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