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板材炼钢厂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含板材炼钢厂精炼区域超低排改造项目新建1套风量为125万m3/h的1#2#5#铸机除尘系统;3#LF炉除尘升级改造为70万m3的除尘系统等。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323万元,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钢厂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BGBCGFGGZHG240113101586)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设备管理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钢厂超低排改造EPC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台(单台120万m3/h风量及以上的)炼钢或特钢除尘新建工程EP或EPC业绩排放烟气含尘浓度≤ 10mg/Nm3(提供EP或EPC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环保第三方检测报告,如上述资料中体现不出技术参数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修理修缮合同无效,接受联合体业绩。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确定牵头人;3.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以最高一家联合体成员的注册资金为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