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贵州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黔南州发现,平塘县矿产资源开采行业存在企业违法违规无序开采、不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停产规避整改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失衡。
一、基本情况
平塘县位于黔南州南部,地处滇桂黔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生态环境保护地位异常重要。该县所处区域生态环境脆弱,一旦破坏极难恢复。
平塘县县域内矿产资源丰富,共有建筑用砂、饰面石材、煤矿等各类矿山50余座,年生产规模最高可达590万立方米,规范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对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矿山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位,生态破坏严重
平塘县登鸿矿业有限公司克度镇仓边村高良冲饰面用灰岩矿,存在2处违法越界开采区域,涉及面积共计76.47亩,破坏山体24.29万立方米,非法占用林地34.66亩;该公司克度镇仓边村鸿鑫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非法占用林地89.75亩,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2021年4月,县自然资源部门对该公司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对越界区域进行复垦复绿。但直至督察进驻,越界开采区域仍未按要求开展复垦复绿,生态破坏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督察组调查发现,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办理平塘县登鸿矿业有限公司“越界开挖”违法案件中,存在案件调查报告、结案报告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引用法律条款前后不一,处罚事项不完整,选择性适用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的情况,案件办理不严谨、不仔细,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6月10日结案报告显示,该矿山越界开采部分已完成“复垦复绿”,与实际不相符,存在虚假认定行为。县林业部门先后于2019年12月、2021年1月和2022年12月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处罚,责令企业恢复原貌或林业生产条件,但至今未督促落实到位。
平塘县登鸿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破坏严重
平塘华鼎矿业有限公司者密镇拉关村交林饰面用灰岩矿,大量开采石料、废料随意堆放、沿坡倾倒,覆压山体坡面大片灌木草丛,坡面形成“海浪防波堤”。部分废石料混杂山体表土排入矿界外山沟,侵占灌木林(草)地,且未办理堆渣场临时用地手续。县林业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矿山自2018年10月开始开采饰面石,至2021年9月非法占用林地共计87.38亩,被林业部门查处责令整改后,于2023年5月继续侵占8.76亩林地进行违法生产活动。该公司者密镇和平村雷拨井饰面用灰岩矿,早在2021年9月就被审计指出“在未取得林地手续批复情况下违规占用林地36.75亩”,2022年11月该矿山再次违法占用林地4.2亩。同时,该矿山22.02亩临时用地手续已于2023年6月3日过期。直至督察进驻,该公司两座矿山均未完成林地手续办理,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也未依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提起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平塘华鼎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破坏严重
(二)停产停建规避整改,手续不全、违法生产现象较大范围存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贵州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现有各类矿山4300多个,手续齐全的仅2035个”。根据《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各地要全面核查矿山手续,按照拟建、在建、在产、停产停建四类状态,实施分类整改,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现该问题平塘县已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但本次督察发现,平塘县在产在建的14座矿山中,仍有10座存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包含林地手续9项、土地手续6项、安全生产许可证1项。其中,金盆办事处新寨村杨达坡采石场、者密镇平河村青山采石场、牙舟镇长冲采石场等6座矿山,在上报完成问题整改和销号前“蛰伏”进入停产状态,规避手续不全问题,以停产停建状态通过了问题销号,待完成问题销号后,又再次违法投入生产。未列入贵州省非油气矿山“一矿一策”问题整改台账的者密镇和平村雷拨井饰面用灰岩矿、兴发煤矿、大塘镇胜安村中朝砂石场、者密镇拉栗村吕家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4座矿山未开展举一反三整改。
三、原因分析
平塘县矿产资源开采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缺位,对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责令整改流于形式,采取以罚代管、以罚代改、以罚代赔,对破坏和损害生态环境问题不较真碰硬,履职尽责不力,导致该县矿产资源领域问题多发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