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76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700.96万元,设备购置费11942.84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19.43万元。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其中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新建,总建设规模为1200t/d,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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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亿!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

2024-02-06 09:43 来源: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月5日,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76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700.96万元,设备购置费11942.84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19.43万元。

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其中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新建,总建设规模为1200t/d,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便道、边坡支护工程、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辅助设施设备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6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台。预留二期600t/d建设用地;②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对西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配套改造为飞灰填埋场,飞灰库容约40万m3

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7SZ-02000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堰市行政审批局文件十行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576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700.96万元,设备购置费11942.84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19.43万元。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其中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新建,总建设规模为1200t/d,主要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便道、边坡支护工程、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辅助设施设备及厂区道路、绿化等厂区工程等。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6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15MW×1台。预留二期600t/d建设用地;②配套飞灰填埋场改造:对西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配套改造为飞灰填埋场,飞灰库容约40万m3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如下范围内的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汽机、尾气处理、电气、热控、起重系统、工艺管道、烟囱钢内筒、泵类设备等安装及以上范围内的保温油漆等,以下文具体内容为准:(1)项目红线外1m内的所有机电安装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卸料门系统、地磅、工艺及电气系统、自动仪表控制系统、烟囱钢内筒、压缩空气系统等系统的安装;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及备案,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单机试运、参加配合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消缺、配合性能验收、系统性验收、试生产商业运行、竣工验收以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安装工程范围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同时承包人负责厂内设施与外部设施的衔接,并负责接通;(本承包范围不含:渗沥液处理站、除盐水处理、机力通风塔、一体化净水器设备、耐火砖及耐火浇筑料的砌筑、电梯、工业电视、大屏及安防系统、全厂空调系统及宿舍楼太阳能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全厂生产调度网络通讯系统的设备安装工程;)(2)安装范围内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的卸车、接货、开箱验收、厂内二次倒运、保管(含精密仪器库房建设)、安装等。(3)如果由于本合同投标人自身的原因,不能保证/满足本工程有关工期、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投标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则招标人随时有权对上述招标范围内的范围进行调减、部分切除、终止合同等,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保留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4)由招标人委托供货厂家包安装的工程或建筑工程照明、通风、空调、弱电及消防等,投标人负责相关工程的配套的电力、通讯、仪控等接到第一个配电箱(如厂家预留接口的,接至预留接口,包括配电箱安装),水汽系统接到界区红线外一米。所有涉及到两家单位以上施工的施工接口工作,由后施工的单位负责系统连接贯通。供货合同自带安装以外的安装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供货厂家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及调试配合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涉及施工界限不明确或交叉施工的,最终以招标人的书面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30

合同估算价:29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资格维修许可证资质(包括:锅炉、起重设备、压力管道);(4)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完成过一项日处理600吨(含)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安装工程业绩或建安工程施工总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北控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柏林村枧池沟

邮编:442000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719-8055989

代理机构:九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柳林春晓写字楼六楼

邮编:442000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77299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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