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正式招标,总投资约24.96亿元,总用地面积约2675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7033平方米。
项目拟采用EOD模式推进实施,通过产业开发项目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反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头垃圾填埋场清理、新大废弃矿坑生态提升以及产业地块开发建设,其中产业地块包含酒店、酒店式公寓、商业及其他配套项目。
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项目编号:2312-440343-04-01-87848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招标项目编号:2312-440343-04-01-878480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2-19 09:00 至 2024-03-1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3-0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3-06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工
办公电话:17603048733
传真:
手机号码:1760304873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1栋
招标代理机构:广咨国际工程投资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杨琦
办公电话:1760304873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12-440343-04-01-878480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龙岐湾片区生态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O)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3-1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496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招标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后,由招标人及中标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政府土地招拍挂并取得本项目用地使用权以及生态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权。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并按照项目年度计划对各项目工程开展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并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 南澳新东路以北。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设计、施工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承担市政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满足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需满足本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分工对应满足相应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他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不得大于6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职责分工;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