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预警启动标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制定《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现将该预案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鹤岗市人民政府昨天
华阴市人民政府04月23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23日
宿迁市人民政府04月17日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04月16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04月11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04月11日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04月10日
邢台市人民政府04月08日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04月03日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03月29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昨天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04月24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许昌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4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4月19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04月16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04月16日
吉林省能源局昨天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昨天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前天
国家能源集团04月23日
国新办04月23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04月23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22日
国家能源集团04月22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2日
人民网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