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江心洲”术语;2.修改并增加了基本规定部分条款;3.修正了城市水域保洁等级划分的依据;4.增加了水域

首页 > 固废处理 > 环卫 > 垃圾收转运 > 标准 > 正文

住建部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2024-03-15 08:51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江心洲”术语;2.修改并增加了基本规定部分条款;3.修正了城市水域保洁等级划分的依据;4.增加了水域保洁作业一般规定部分条款;5.增加了水面保洁的作业频次相关条款;6.增加了作业设备和船舶安全相关的条款;7.调整了应急保洁相关内容;8.修改了水域保洁质量要求;9.修改了检查组成员数量的规定;10.增加了质量检查评价的水域等级要求;11.修改了水域保洁质量评价的评分要求和方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oli@sinsu.org.cn。

2.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宜昌路132号; 邮政编码:20006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附件: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6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