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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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厅07月16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07月15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07月15日
生态环境部07月14日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07月11日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7月10日
财政部07月10日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07月09日
中国人民银行07月15日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07月14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07月14日
华晟新能源 Huasun07月10日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月09日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07月09日
广州水投集团07月09日
中国华能07月0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7月04日
海上福建07月04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综合07月09日
锦州市人民政府07月04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6月26日
通辽市人民政府06月23日
国家电投06月12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06月05日
盘山县人民政府05月2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12日
锦州市工信局05月07日
辽宁省发改委04月18日
北极星环保网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