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本项目最高限价1.3亿元。
本次改造采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温SCR脱硝工艺,采用“一机一塔”布置,脱硫脱硝装置与主机采用串联布置方式,包括烟道系统脱硫除尘系统、SCR脱硝系统、氨水存储及输送系统、加热系统、GGH换热系统、工艺水系统、吸收制备及供应系统、脱硫脱硝引风机、钢烟囱、脱硫灰的气力输送、灰库系统以及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二次招标(AGGFGSFGZHG240401117506)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炼铁总厂二烧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BOT)二次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2)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3)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4)非联合体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5)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6)非联合体资质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类似脱硫脱硝新建或改造的业绩1份(上传合同影印或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2.有良好的财务情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并提供金融机构自有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明文件
3.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近三年无企业不良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应具有一定数量的同类或类似项目的投资运营业绩、专业技术保障能力和管理经验等
5.项目特许经营者可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BOT类项目具体运营公司
6.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条件
7.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双方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其中一方要求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不超过2家,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注明牵头方及各方的责权分工。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