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被保护的生态产品以政府购买、地区间生态价值交换等形式转化成现实的经济价值、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通过政府和市场路径,把生态产品转化为生产力要素,融入市场经济体系,使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被市场认可、生态价值充分显现、社会价值稳步提升。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涉及政府、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主体,结合政府和市场作用,探索多元化、社会化投入,能够激发市场经营开发主体内生动力。通过构建不同生态产品之间价值换算体系,实现生态价值的等量换算。制定生态产品交易规则,实行限额管控,创造交易需求,促进生态产品的使用价值转化为交易价值。通过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综合开发等方式,发挥生态系统的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支撑服务、文化服务功能,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培育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名单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要求,经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首批试点名单(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承德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黄山市、福建省南平市、山东省烟台市、湖南省怀化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陕西省商洛市。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抚州市继续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