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5日,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759万元,单价330元/吨。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4-003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7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编号BQZCWT2024-003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09时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ZCWT2024-003;
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总价759万元,单价330元/吨(含税含运费);
服务需求:北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转运及处理处置长春北部污水处理厂生产含水率80%及以下的污泥,每天产生量在10—250吨左右(设备检修及故障除外)且污泥经处置后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环保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处理10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厂(即北部污水处理厂)日常生产污泥综合处理能力,以及具备因自身停产、减产等因素处理能力不足时应急处置北部污水处理厂日常产生污泥的能力和措施。具备污泥综合处置能力(包含转运及最终处置)以及对应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不得以处置能力借口拒收北部污水处理厂产生之污泥;
3、投标人具备污泥处置地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污泥处置地点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包含允许该处置点接收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批复;
4.污泥无害化处理过程和结果需满足如下标准,但不限于如下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4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CJ/T5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稳定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且污泥处置过程及处置结果也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生态环保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资料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个文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077384381@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否则无效。
售价:标书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09时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方式:0431-8967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方式: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秀华、房笑竹
电 话:0431-85116007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672889
5.本项目采购支持“政采贷”政策
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联系方式:宗工 0431-8967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联系方式:吴秀华、房笑竹 0431-8511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秀华、房笑竹
电 话: 0431-851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