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广州市将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效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参与生态环境、绿色低碳、安全等领域各级标准制修订。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参与开展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推动实施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推广应用更新的检测方法标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节能降碳等标准制修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开展绿色工厂、近零碳工厂等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广州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参与相关标准研制,助力各类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产品、家具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释放投资消费潜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全力实现“四个提升”,即工业设备与消费品品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环保性能提升,企业质量标准与国际化水平提升,标准监管力度与消费环境提升。明确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51项,拟制定广州市地方标准122项,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扎实推动标准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高标准促进优质消费品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家电、家居、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加快智能家电标准化建设,组织落实《广东省推动智能家电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咕噜肉预制菜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建设,推广国家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标准化试点(洗涤用品)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经验做法,以标准引领推动消费品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求,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管、切断阀等燃气用具等产品强制性标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促进节能低碳,减少安全隐患,推动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天桥、过街隧道、码头、客运站等使用年限长、工况复杂的公共电梯及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指导使用单位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更新、改造,完善日常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引导大型游乐设施经营者,对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更新,提升设备安全。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鼓励支持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预制菜等重点食品产业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相关标准的研制,顺应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构建食品领域高质量发展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效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参与生态环境、绿色低碳、安全等领域各级标准制修订。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参与开展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方面标准研制,推动实施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推广应用更新的检测方法标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节能降碳等标准制修订,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绿色建造等标准。开展绿色工厂、近零碳工厂等评价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我市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储能、氢能、虚拟电厂、先进装备等领域行业标准。推动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绿色低碳管理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落实《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23—2030年)》,衔接碳市场建设相关需求,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等参与制定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领域相关标准。推广实施《广东省节能标准化工作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健全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市相关企业、团体等制修订一批涉及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标准,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研究制定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加强“湾区标准”衔接和“一带一路”绿色标准合作,用先进标准倒逼装备产品技术升级、质量提升。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支持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标准走出去,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合作,继续拓展“湾区标准”深度广度,加大智能家电、日用消费品、食品等领域“湾区标准”的研制力度,推进“湾区认证”工作,引领产业提质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培育一批先导型、创新型企业。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研制项目的资金扶持,引导企事业单位对标先进水平和标杆水平,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加强对新制定标准的宣贯,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作用。提升企业安全应急标准水平。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企业生产技术的整体提升,带动消费品品质提升。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深入推进重点产品区域产业集群质量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商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托“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提质、助优、强链”行动,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选择部分消费品推动实施质量分级管理,推动产品向高端品质方向发展,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贯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绿色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广采用绿色产品。推动主流电商平台建立“质量安全共治、优质产品优先”合作机制。(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推动市内生产、销售的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探索在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工作衔接,探索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开展能效、水效标识和供热、供能等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落实“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规则。推动、引导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我市家电消费提质升级。引导消费者关注了解“以旧换新”政策,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鼓励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活动遇到的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各相关部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定期总结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标准宣贯,切实推动标准实施。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标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本项工作。
(三)监督标准实施。加大力度普及强制性标准要求,推进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
(四)加大宣贯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