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630万元,服务期3年。据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渗滤液日处理量约为200吨,雨季等非常时期应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单价控制在28.00元/吨以内。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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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超低 28元/吨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招标

2024-05-24 09:00 来源: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630万元,服务期3年。

据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渗滤液日处理量约为 200 吨,雨季等非常时期应急处理能力达到 400 吨/日,单价控制在 28.00 元/吨以内。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4-NK-G008

项目名称: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300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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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主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https://shop.ganzhou.gov.cn: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以上网址均用IE浏览器登录)。

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方式: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付款方法:中标人应在每个运营月结束后按照计算的服务费金额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当月运营报告,包括处理水量、设施运行状态等情况。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经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服务费金额,试运营期满开始正常连续运营3个月后,从第四个月开始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7.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45%收取。 

8.本项目评标工作采用远程异地。即采用主场开标,主场、副场同时评标的“1主场+1副场”方式进行。

 9.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联系方式:0797-6641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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