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天,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集中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可以直观地看到,最新一批的典型案例聚焦一个主题: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不力导致污水直排。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起,被列为督察的重点内容,多个已曝光的典型案例极具警示意义。但迄今为止,为何被督察省份对于这项“命题作文”屡屡“答不好”?这背后又有哪些深层次的原因?下一步又该如何推进?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久病成殇
记者注意到,本批被督察的省份,在以往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也因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问题被点名。
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于这些省份的督察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的污水问题在督察反馈意见中篇幅较多,这些省份中的多个城市也被严肃点名,部分城市污水问题甚至成为当时督察期间的典型案例。
上海市曾被督察组指出,上海市水务局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重视不够,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总体推进缓慢。部分区域管网雨污不分、混接错接等情况较为普遍,汛期污水直排问题严重。嘉定区在河道整治中工作不扎实。
浙江省曾被督察组指出,嵊州市住建部门推动雨污分流改造进展滞后;温州市老城区管网改造不彻底,大量雨水、河水混入市政污水管网。舟山市普陀、新城部分区域污水管网破损、雨污合流问题突出。
江西省曾被督察组指出,全省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欠账多。南昌市敷衍整改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以及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均指出问题,不少污水处理厂“清水进清水出”。萍乡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量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景德镇、鹰潭和新余等市也存在污水收集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湖北省曾被督察组指出,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规划的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新增污水管网项目和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分别仅完成规划能力目标的61%、74%和63%。湖北省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突出,如武汉市探测出混错接点3932个。澴河流域部分地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存在明显短板,随州广水市应山片区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明渠直排应山河;孝感市孝昌、大悟两县未完成“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新增管网等任务。
湖南省曾被督察组指出,湖南省未按要求完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任务,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两次提供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有明显出入;长株潭城市群污水管网短板问题非常突出,长沙主城区一半排污管网为雨污合流制,株洲主城区雨污混接2761处,湘潭主城区近50公里污水管网存在断头、缺失问题。“十三五”期间,株洲、湘潭2市老旧污水管网改造任务完成率仅分别为7.3%、9.7%。株洲市三次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前后出入较大,明显作假。
重庆市曾被督察组指出,部分区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部分区域污水管网缺口较大,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比较普遍,部分区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两江新区悦来污水处理厂、秀山县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长期在100毫克/升以下;北碚区、城口县、忠县等城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达到30%左右。
云南省曾被督察组指出,昆明市对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动不力,严重影响滇池水质。红河州大屯海沿湖37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玉溪市通海县的环湖截污工程“截污不治污”雨季通过闸门集中排入杞麓湖。云南省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欠账多,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2020年蒙自、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足20%。
整改不到位再次被通报,部分省会城市出现治理惰性
记者注意到,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本批被督察的7个省份均不同程度地指出了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的问题,虽然上述各省份在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中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但是三、四年过去了,仍可以从本批督察典型案例中看到部分城市不仅整改不到位,还出现了“向后退”的趋势,这也侧面反映了它们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就拿部分省份的省会城市来说,典型案例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要求,2023年湖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应达到70%。由于管网建设改造进展滞后,长沙市由2021年的35.6%下降至2023年的26.1%。同时,长沙市2023年上报已完成的敢胜垸污水处理厂纳污片区管网改造,但该片区高铁新城区域仍有7处管网缺陷、错接的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敢胜垸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不升反降。长沙市南托港流域和港子河流域部分区域污水只能采取河道截污的方式进行收集。
云南省昆明市将主城区产生的大量生活污水,抽排至位于西山脚下的西园隧洞,直排沙河后汇入螳螂川,导致螳螂川水质长期为V类甚至劣V类;老海河位于昆明市主城区,两岸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周边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污水积存在河道内;昆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长期不到位,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渗漏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影响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能。
江西省南昌市当地整改决心不够、工作推进迟缓,如期完成整改目标压力巨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到2024年底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428公里,截至目前仅完成161公里;城区6073个排水单元还有2082个未完成整治,其中1457个尚未开工。
湖北省武汉市再次被点名,督察发现,后湖水质由2022年Ⅳ类下降为2023年V类。
省会城市作为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承担着挑大梁、当引领、作示范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部分省份还出现了“强省会”战略,旨在通过集中全省的资源去发展省会城市,以提高省会城市的经济总量和在省域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从而带动全省的高质量发展,这其中,不仅关注经济指标,还涉及到人口、科技、省环境等多个领域的发展。
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被曝光的省会城市仍然在治理上出现了惰性思维,导致许多被曝光的问题久拖不决,不仅没有发挥出省会城市应有的担当和责任,还在生态环境治理上拖了后腿。
曝光问题仍指向这几个共性,加强重视和系统治理是出路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指向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共性问题。
第一类问题是污水的问题。本次曝光的典型案例涉及到城市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一些城市雨污混流造成雨天大量污水溢流外排,同时还有一些城市的住宅小区污水乱排乱放、雨污混流、治污乱象仍有发生等问题。此外,上海市还涉及到一些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浙江省还涉及到部分工业污水收集不到位。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污水,都为城市的“里子”带来了极大的负担。
第二类问题是管网问题,在本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中,存在部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还不到位、污水管道多处混接错接、管网排查工作比较滞后等问题。甚至有部分城市出现管网建设进度“不升反降”以及虚假瞒报的现场。作为维护城市“里子”的中枢神经,管网建设是不能落下的重要一环,但是这些城市缺乏长期攻坚的力度。
第三类问题是黑臭水体治理问题。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政府要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限期治理。但浙江、江西、湖北、云南等多个省份的黑臭水体治理问题成为本次典型案例关注的焦点之一。
其实,在历次督察中,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滞后”并不少见。出现此类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因城市发展进程快、涉及部门多等客观原因,建设的难度较大,亟需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压力传导到位。另一方面,各地还是缺乏系统观念,“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治不好顽疾的,想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光有规划还不够,只有进度和速度也不够,还需要有系统观念,否则规划执行起来就会各行其是,形成不了合力,效果会打折扣。
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遵循源头消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有机结合,环境污染治理才不会顾此失彼,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才能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