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000元/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为银川市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并进行排污权确权的排污单位,征收期限与排污许可证期限一致(5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交易价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协议出让等方式由市场形成,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10月31日
乐山生态环境10月29日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8日
黑龙江生态环境10月15日
大连生态环境10月12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10月08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0月08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09月3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9月26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9月18日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10月25日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10月24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月17日
楚环科技10月17日
生态环境部09月2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9月26日
邯郸环保09月23日
四川生态环境09月23日
生态环境部09月23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月29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06月25日
浙江生态环境06月1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5月23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3月20日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02月01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1月29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