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公开招标,工程费用限额为12900万元,运维服务费用限价379.95万元/年,运营期3年,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1)尾水湿地项目:处理规模为45000m3/d,建设人工湿地149000m2,(2)尾水排放项目:建设尾水排放泵站1座,规模4.5万m3/d;配套DN800排水压力管线4500m。(3)联通宿马园区内二号沟、胜利沟、一号沟、新河等水系以满足项目需求。
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马园区(高铁新城)北部污水区域再生循环利用项目(EPC+O)(项目名称)已由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马经发【2023】1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和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马园区。
2.2建设规模:(1)尾水湿地项目:处理规模为45000m3/d,建设人工湿地149000m2,(2)尾水排放项目:建设尾水排放泵站1座,规模4.5万m³/d;配套DN800排水压力管线4500m。(3)联通宿马园区内二号沟、胜利沟、一号沟、新河等水系以满足项目需求。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查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前期报建、工程设计、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服务及后期托管运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服务:工程勘察、测量(绘)、方案优化深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项目前期各类支撑性报告成果编制报批、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配套的动力设备、配套设备等;
(4)试运行管理:项目初始阶段的试运行策划(编制试运行执行计划),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审查,提出试运行要求,进行风险分析,编制试运行文件,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5)运营期:项目移交后3 年的运营,保证达标排放。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负责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
(1)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 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 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行业相关要求;
(4) 运维管理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工程部分采取限额设计,工程费用限额为12900万元,工程投标费率最高限价100%;运维服务费用限价379.95万元/年。
2.8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环境工程通用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6个月(自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3.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近6个月(自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3.3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运营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近6个月(自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4.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8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名)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宿马集团8楼
联系人:华工
电话:0557-266609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仰桥路与雪霁路交叉口南150米博龙商务中心3楼306室
联系人:尹工
电话:1995577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