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龙门县委批准,广东龙门县纪委监委对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黄培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培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亦官亦商,从事营利性活动;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培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龙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培凯开除党籍处分;由龙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