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

首页 > 大气治理 > 脱硫脱硝 > 烟气脱硫 > 政策 > 正文

工信部发布《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2024-06-19 09:46 来源: 工信部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提到,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置换。新建生产线能效必须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严格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产能确定。用于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不能拆分转让。因不可抗力原因被地方政府要求停产超过三年的平板玻璃生产线,其产能于2025年6月底前可用于置换,2025年6月底后将不能用于置换。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或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低于50%省区的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原则上不得从省外置换产能。

公开征求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水泥玻璃行业产业布局,促进市场供需动态平衡,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形成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6月25日前反馈。

传真:010-68205579

邮箱:yclsjcc@miit.gov.cn

附件:《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