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分别为《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详情如下:
关于对《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批稿)等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起草单位已完成《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于公示截止日期前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联系人:张湧,联系电话:0971-8116762,地址: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邮编:810007,电子邮箱:zhangyongstu@163.com
附件:1.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和炭渣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批稿)
2.铝灰渣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