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企业、管理部门或第三方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料核算核查,推动重点行业低VOCs源头替代,减少VOCs排放,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核算核查指南(试行)》。本指南规定了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低VOCs原辅料要求、低VOCs原辅料的核算核查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北京经开区管委会05月23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月22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05月15日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5月08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30日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04月30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5日
上海市发改委04月25日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04月25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04月24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4月24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04月09日
咸阳生态环境局04月08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04月03日
西安市政府04月02日
紫科装备02月17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2月11日
锦州市政府02月10日
芒市人民政府02月05日
营口市人民政府01月08日
北极星大气网2021年05月21日
黎川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28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