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重点征集双碳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中,双碳领域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生物质能等)、工业降碳、建筑降碳、交通降碳、碳捕集利用、生态碳汇等;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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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2024-06-28 09:21 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重点征集双碳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中,双碳领域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生物质能等)、工业降碳、建筑降碳、交通降碳、碳捕集利用、生态碳汇等;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等。

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撑作用,落实《安徽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皖科社〔2022〕9号)文件要求,加快绿色低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拟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成果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节能减污降碳效果明显。

2.技术水平国内先进,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3.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了第三方监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4.结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实际需求,重点征集双碳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中,双碳领域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生物质能等)、工业降碳、建筑降碳、交通降碳、碳捕集利用、生态碳汇等;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监测等。

5.鼓励已获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立项支持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填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安徽省内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信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和省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年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填写。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表》(附件1)、《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附件2),并与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征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报送至推荐单位。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和市属及以下单位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属及以上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皖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

(二)汇总推荐。各市(县)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并填写《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推荐表》(附件3),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表、申报书、推荐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书面(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三)成果发布。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评审,遴选发布一批先进技术成果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成果将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其熟化与工程化,并适时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择优推荐给国家及省有关部门。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朱 虹,省科技厅生命处0551-62636650;

张虹冕,省农社中心0551-62652739;

2.联系邮箱:ahskjtsfc@163.com

3.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安徽省科技厅413室,邮编23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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