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我省完成了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细评价结果可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首页“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入口”查询。后续,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办法》有关规定,动态更新信用等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6月05日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05月22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4月2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28日
安徽生态环境03月13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02月19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01月29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01月25日
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2023年12月14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2日
六安市工信局07月05日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07月05日
中国电建07月05日
国家电网报07月05日
安徽省能源局07月04日
亳州市发改委07月04日
北极星储能网07月04日
黄山市发改委07月04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07月04日
国资委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