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原环保发布公告,因外部环境变化,有4878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未来到位时间不确定,为推动双方依法合作履约,经与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环保新密水务有限公司(简称“新密水务”)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前期投入48785万元明确为新密水务对《关于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投资,并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前期投入的投资模式
双方同意将新密水务前期投入的48785万元明确为新密水务对《关于新密市污水处理和冲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投资,纳入项目总投资。
(二)回报机制
回报机制与原PPP合同一致,合理利润率为6.8%,年度折现率为 6.2%,期限取 26 年。新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将政府可用性付费纳入新密市财政中长期预算。
(三)责任义务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PPP相关政策规定履行财政支出责任,协调办理投资明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手续,新密水务应提供必要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