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第二批)征选活动的通知,征集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于2020年8月31日前实施完成的低VOCs替代项目,包括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低VOCs物料和产品替代VOCs含量较高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传统型涉VOCs物料和产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第二批)征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和本市《关于开展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0〕41号)要求,为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源头替代工作,本市将继续在全市开展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的示范项目(第二批)征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选目的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强化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通过征集、实施一批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传递替代技术信息和工艺经验,推广替代应用,引导替代产业链形成,促进替代技术研发创新,为全面实施低VOCs替代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于2020年8月31日前实施完成的低VOCs替代项目,包括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低VOCs物料和产品替代VOCs含量较高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传统型涉VOCs物料和产品。低VOCs物料和产品的VOCs含量按如下标准执行:
物料和产品类型 低VOCs替代要求
涂料 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 35602-2017)、《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的要求
油墨 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要求
胶粘剂 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规定的“低VOCs胶粘剂”要求
清洗剂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规定的“低VOCs含量清洗剂”要求
注:其他物料和产品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的VOCs质量占比小于10%的要求,并根据项目的示范性进行筛选。
三、征选要求
(一)征集对象
1. 低VOCs替代项目实施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商业等领域拥有涉及VOCs生产、使用作业的,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实施低VOCs替代的单位。
2. 低VOCs替代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本市低VOCs替代项目提供工艺技术、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服务,并合法经营的单位。
(二)征集方式和时间
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shanghai.gov.cn)、市经济信息化委(.cn)网站将发布征集信息,由各单位自行申请。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前。
(三)征集程序
1. 项目确定。按行业、区域、规模、工艺、绩效等条件筛选有代表性、先进性、实效性的申请项目为示范项目。
2. 项目评价。申请单位向项目所辖地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组织方,组织方安排相关行业、环保、管理方面的专家,通过物料平衡和检测等方法对示范项目的VOCs减排效果、环保合规、低碳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价。
3. 项目发布。2020年10月,组织方将根据项目评价情况,依据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实效性,择优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发布本次示范项目名单。
四、组织机构
本次征选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举办,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服务单位具体实施。
联系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亚雯
电 话:64085119-2507
电子邮箱:liywsae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