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9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执行水泥错峰生产,年度错峰天数150天,其中120天为采暖季错峰,30天为非采暖季错峰。
同时为鼓励水泥企业环保绩效创A,环保绩效A级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实行差别化错峰停窑时间激励措施。
宜昌生态环境06月30日
山水集团06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4日
北极星环保网06月18日
焦作市发展改革委06月16日
十堰市政府06月09日
北极星环保网05月30日
中国水泥协会05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05月15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4月29日
大维高新04月27日
北极星电力网前天
鄂尔多斯煤炭网07月08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月07日
贵州省国资委07月04日
中国能源观察07月04日
鄂尔多斯煤炭网07月04日
中能传媒研究院06月30日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27日
新疆伊宁市人民政府06月17日
美的能源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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