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273,8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4000179
项目名称: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273,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4210200002351[2024]0028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清扫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2)付款进度安排:
采购包1: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
采购包2: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
采购包3: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
采购包1:采购预算9182200.00元;最高限价:9182200.00元;
采购包2:采购预算15424200.00元;最高限价:15424200.00元;
采购包3:采购预算9667400.00元;最高限价:96674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028-27219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028-68377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28-6837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