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总投资估算约16979.8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设计规模为25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约4公里。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招标项目所在

首页 > 水处理 > 工业废水 > 招标 > 正文

1.6亿!山西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

2024-10-08 10:54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近日,山西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公开招标,总投资估算约16979.80万元,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设计规模为2500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约4公里。

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345400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由经公开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政府在建设期给予项目投资支持,补贴额度为实际投资的 20%),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位于太原市清徐县柳杜乡东南社村南侧,北至东南社村,南至文水县灌溉蓄水池,东临规划滨河西路,西至清文路。本项目主要处理对象为污水一期项目排放的高浓度污水出水、污泥一期项目排放的低浓度污水以及其他项目排放的低浓度污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设计规模为2500 m3/d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约4公里。

污水处理工艺:高浓度污水采用TUF+RO+DTRO+消毒,低浓度污水采用两级A/O+内置超滤+消毒。

污泥处理工艺:干化至含水率30%以下后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

臭气处理工艺:酸洗+碱洗+生物滤池。

上述工艺方案、工艺设计等均为项目可行性论证过程文件,项目最终建设方案以特许经营者备案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为准。但特许经营者最终选择的工艺方案、设计等应优于或不应低于上述工艺方案、设计等。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6979.8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

投融资结构:20%资本金+80%融资

特许经营实施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且期满后需要移交政府方,适用于特许经营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太原市政府授权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人,中选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设施无偿、完好、无负债、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市政府指定机构。

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水处置二期项目特许经营: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投融资业绩、污水处理运营业绩。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可投资/融资规定的投融资金。

主要人员要求:有相应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如:运营、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参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本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2)本项目为太原市市级项目,太原市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

递交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线上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郜俊峰

电话:0351-7033406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51-5625571

电子邮件:tyszjjsck@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中心

地址:学府街114号

联系人:郜俊峰

联系电话:0351-7033406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刘超、戎建业、邸明、宋杰

电话:0351-2772681

电子邮件:zzkt01@126.com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