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陆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发布,三个投诉事项成立:1、投诉人在《陆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提出反馈意见,但均未回复,也未采纳意见,直接挂招标公告招标;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符合特许经营相关政策要求;3、政府单位不按特许经营相关政策执行,违背国家政策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据了解,该项目于8月15日发布中标结果,中标人武汉临空港陆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新世纪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武汉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勘测设计院),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4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38年,投资合计约61909.04万元。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对陆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陆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意牧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2幢1层
被投诉人: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和湖泊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1317号
相关当事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在《陆港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期间提出反馈意见,但均未回复,也未采纳意见,直接挂招标公告招标;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符合特许经营相关政策要求;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并未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身份是否符合特许经营政策进行核实;4、政府单位不按特许经营相关政策执行,违背国家政策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4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
请被投诉人综合评判该项目投诉及举报相关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东西湖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