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130.20707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3327平方米,建设规模2万吨/日、采用A2/0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0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出水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综合业务用房等,配套污水管网约19公里。
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数据局以东数复[2024]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为东海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县城铁路南幸福路东侧,323省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33327平方米,建设规模2万吨/日、采用A2/0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改良A/A/0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出水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综合业务用房等,配套污水管网约19公里。
2.1.3、最高投标限价:15130.207074万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东海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须将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过的业绩均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不超过2家(含2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3月-2024年08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招标人品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0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一阶段开标、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当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以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业绩得分相同的,以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不排序7名中标候选人(大于等于3名少于7名全部进入后续定标环节,少于3名由评标委员会做竞争性判断)。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1、投标报价(82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本工程K2=95%;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摇号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3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3分
(7)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1)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对评委提出问题的理解是否清楚、回答的准确性,是否把握重点、表述是否清晰等方面进行打分。
注:本项根据投标人答辩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项目负责人不参与陈述及答辩的,此项得0分。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列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版幅为A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项目负责人须到开标现场参加答辩。
3、业绩(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1)投标人须将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评标方法中业绩与资格审查中业绩不得重复。
(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过的业绩均予认可。
(二)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联系方式
1、项目使用单位:东海县水务局
2、招标人: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麒麟大道88号
联系人:赵欢
电话:13961324162
3、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洋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9951884224
十一、异议书接收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8-85112329
十二、投诉书接收联系人: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8030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