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0月9日发布《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本办法适用于化工重点监测点的认定管理。化工重点监测点日常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更好规范和加强全省化工重点监测点管理,支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609,邮编:210008,联系人:马勇良,025-6965272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zztsbgs2019@163.com。
3.意见反馈时,请在信封上或邮件标题注明“《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4.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
附件:《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