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其中包含吉林省宇光大岭热电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的通知
吉环科财字〔2024〕2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环科财字〔2024〕5号),我厅委托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吉林省宇光大岭热电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根据评估技术意见,现将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相关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持续发挥清洁生产节能、减碳、减排污染物的协同作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