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就公司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神木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1,471910.40 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签订《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热解启动工程污水预处理装置 PC 分包合同》(编号:SD2-SS-2021-022,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原告分包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污水预处理厂项目工程,合同签约金额为34,182,000 元。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该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也移交给被告。因施工期间新冠疫情、建设方政策性停工等多种因素导致成本增加,原告最终报审总金额为合同金额 34,182,000 元,增补金额 7,666,339.5 元,签证1,003,587.2 元,合计 42,851,926.7 元。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合计共支付工程款24,558,375.1 元,剩余 18,293,551.6 元未支付。因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给付剩余工程款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