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湖北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建设规模:改造污水主管网65.33km,改造污水支管网14.36km;改造污水检查井1911座,户线小方井637座、化粪池 135 座;支沟污染底泥清理约7659立方米。合同估算价:16105.55万元。
公告如下:
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EPC总承包)(HBSY-202411SZ-03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411SZ-03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泗河流域泗河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宏景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宏景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泗河流域马家河沿线的纸坊沟等7个片区。
建设规模:改造污水主管网65.33km,改造污水支管网14.36km;改造污水检查井1911座,户线小方井637座、化粪池 135 座;支沟污染底泥清理约7659立方米。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0
合同估算价:16105.5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1项业绩:①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连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②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官方网页连接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资料);③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成员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3.1.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由项目经理兼任)。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并注册于本单位,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④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⑤施工管理团队中的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⑥以上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1.5财务要求:应岀具近三年(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无亏损(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财务要求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