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27日发布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365家企业纳入本次评价。
关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节能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根据《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津发改双碳规〔2023〕8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区发展改革委开展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重点用能单位对本单位节能信用评价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请,将证明材料发送至sfzggwhzc@tj.gov.cn。
联系人:张鹏宇 联系电话:23142380
附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