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标高追求,服务建设“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按照市委提出的“拼经济、保安全,办全运、提品质”工作主线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以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为统领,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基本,以提升环境品质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在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上取得新突破。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达到91%,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3.1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比率0.0%。
——水生态环境方面。全市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力争全市近岸海域无机氮浓度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1.43毫克/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6个)中Ⅳ类及以上点位数不少于5个、饮用水源点位(1个)达到Ⅳ类并力争达到或优于Ⅲ类、污染风险监控点位(2个)达到Ⅳ类。
——声环境质量方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
——污染减排方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奋勇争先,全面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
(一)健全美丽广州推进落实机制。研究编制推动美丽广州建设规划纲要,系统设计美丽广州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表,推进“美丽广州+美丽区县+美丽单元+美丽细胞+美丽工程”立体建设模式。推广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服务推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围绕美丽广州建设目标,组织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专项规划。
(二)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推进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方案各项工作,支持南沙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助力美丽南沙建设。编制印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2025年工作计划,扎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省、市各项要点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穗港澳三地环境保护工作交流与合作。
(三)推进城乡全域美丽建设。开展广州市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美丽乡村优秀案例征集工作,鼓励乡村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各美其美发展之路。全面打造广州市“美丽河湖”精品体系,在第十五届全运会前建成100个市级美丽河湖。探索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
(四)打造绿色低碳美丽全运。开展美丽全运7大专项行动。打造首届碳中和全运会。建设全运会生态环境保障指挥平台。落细落实第十五届全运会生态环境保障措施,对重点场馆周边污染源开展排查整治。开展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设,探索大型赛事环境健康管理路径。加强宣传推广,打造具有广州特色亮点的赛事示范经验。
二、攻坚克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快推进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分级管控和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货车道路抽检、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和黑烟车遥感监测,推进国Ⅲ柴油货车淘汰,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开展使用环节油品质量检查。优化扬尘、餐饮等面源精细化管理,依法推进中大型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联网。强化空气质量会商和专家研判,加强大气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环境管理。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印发实施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推动改善声环境质量。
(六)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考核断面全面达标成效,督促重点区域一级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推动“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涉水违建整治、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和水域保洁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完成增城、白云、从化、南沙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指导督促相关区落实调整后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推进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持续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做好入河排污口审批,加快推进入海排污口备案。
(七)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继续督促推进边生产边管控试点工作。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2025年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小虎岛化工区地下水调查评估。持续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督监管,组织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八)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稳妥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做好固体废物行政审批。开展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探索推动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降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整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两新”工作。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匹配性分析评估,发布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区域布局。持续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加强涉新化学物质企业环境监管,落实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风险管控措施,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绿色替代示范工程。完成“十四五”重金属减排任务。
三、强化服务,着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九)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相关管理配套文件,组织开展跟踪评估,持续推动实施应用。做好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环评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和指导规划编制机关、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环评工作。持续深化环评改革,开展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继续做好排放源统计和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编制工作。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完成2025年和“十四五”总体减排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落实6方面16大项具体任务。
(十)服务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持续发挥生态环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作用,强化产业科技支撑。完成《广州市节能环保和生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继续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建成一批“无废细胞”示范点,推动南沙区黄阁镇“无废镇街”试点建设。举办“国际无废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无废”理念宣传普及。
(十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相关工作,分步骤实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深化南沙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持续推进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推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推进南沙区中围涌分时分流减污降碳协同综合治理工程。打造碳普惠城市品牌,建设广州市碳普惠体验、教育与宣传基地,推动碳普惠湾区交流。强化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建设,推动碳普惠方法学发布和碳普惠自愿减排量登记注册。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创新发展。
四、防控风险,坚守美丽广州建设安全底线
(十三)严密防控重点领域环境风险。推进生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敏感时期和敏感部位,聚焦“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安全帮扶活动。推进“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比武。规范应急物资仓库站点运行,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建设多元化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十四)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依法规范开展核与辐射行政审批及服务工作。强化核技术利用项目和伴生放射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管理,做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修编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五)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有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印发实施《广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严密组织核查疑似问题线索和人类活动变化图斑。配合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年度工作成效评估。推进建立广州(从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验室。支持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
(十六)扎实开展环境信访维稳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按照“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精准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充分挖掘环境信访数据潜力,加强涉环境投诉分析研判,查找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研究相应对策建议。统筹协调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
五、改革创新,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十七)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组织推动有关单位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配合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准备。持续开展重点流域及自然保护地执法等专项行动。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按期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常态化核查,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监测、执法有效联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等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措施,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鼓励南沙重大平台企业开展环境信息自愿披露。
(十八)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开展《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立法相关工作,开展《广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立法研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普法活动。探索扩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范围,优化评价方法和程序,深化结果应用。深入开展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修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议应诉工作规定或出台相关文件指引。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十九)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及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探索人工智能(AI)在生态环境预警预报、遥感监测、污染溯源、执法监管、行政许可等领域的应用。拓展完善天空地海监测网络,开展环境健康监测试点,组织完成各项常规、指令性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加强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做好第十五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监测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区监测站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并推进GD-LIMS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打造越秀、海珠、荔湾生态环境监测区域合作共建品牌。推进番禺环境监测站创建A级市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继续做好年度重点排污单位(重点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无人体系建设和应用场景创新,助力低空经济和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六、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工作保障
(二十)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举办局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深化纪检干部以案代训工作,持续规范基层党建、纪检工作要求和标准。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拓展深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四强”党支部创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用好先进典型教育,深入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继续举办“争创新、塑品牌”成果交流活动。
(二十一)扎实提升生态环境保障能力。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坚持业财联动、市区统筹原则开展预算编制,加大绩效目标审核把关力度,坚持资金投入和绩效目标相匹配。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采购流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组织编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统筹落实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文规范管理、保密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和交流合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效应,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围绕“美丽广州说要素”“美丽广州看各区”等专题宣传,组织重点工作采访报道,深化塑造“美丽山水花城”品牌。加强生态环境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环境舆情监测、应对、处置能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行动。组织策划好“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开展对口交流合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二十三)强化生态环境铁军队伍建设。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系统谋划队伍建设,开展干部日常“无任用”调研工作,推动干部选拔培养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深度融合。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持续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探索开展干部及时奖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墩苗培养,加大专业人才招录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年龄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