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线窑尾烟气SCR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2.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高温高尘SCR脱硝改造(2)改造C1旋风筒及其出口管道提高收尘效率降低阻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水泥生产线窑尾烟气新建SCR脱硝系统,新建SCR脱硝系统采用高温高尘SCR脱硝技术,承包方式为EPC。负责该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土建施工、全套设备成套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试车、人员培训、技术服务、保修,项目验收及相关费用。具体供货界限以图纸包含内容为准,主要包括:SCR反应器进出口烟道、反应器区域催化反应装置、增湿塔拆除、氨水输送系统和喷射系统、吹灰器系统、输灰系统、压缩空气制备系统、氨水和压缩空气管路系统、电气和热控仪表系统、钢支架、楼梯平台、外保温、桥架及照明、电缆等所有涉及系统运行的相关设备与安装辅材,现有增湿塔下部构筑物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加固、里面设备拆除、地面拆除重做、内外墙面刷白、门窗更换以及密封等;C1级旋风筒降尘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旋风筒蜗壳及内筒改造、改造后电气元件的恢复、出口汇总管道相应技改、窑尾烟囱加高及防腐等;建设完成后协助招标方完成政府相关政策补贴事项,中标方完工后需提供项目最终第三方标定报告(氨逃逸检测方式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330-2023)要求,同时技改后使得招标方氨在线检测结果满足≤8mg/m3)。施工的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化一级标准要求(并按照安全色彩标准化进行实施)。
2.5工期:SCR主体建设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之日起80日内完成,C1筒改造项目需在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6.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6.3设备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安全资质;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个已完工水泥SCR脱硝高温高尘项目业绩。(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竣工验收证明、合同协议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或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5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注册类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4)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三家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1401室 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携带联合体成员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各方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 (2)代理人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携带联合体成员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各方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证明材料。标书费:12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ps:///)(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
联系人:刘丽斌
电话:186353100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1号楼1401室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宋佳
电 话:18630154146
邮 箱:hbswzb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