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贵州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光大环保能源(大方)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服务范围为大方县中心城区及所辖乡镇。项目日焚烧生活垃圾500t/d,年处理垃圾16.65万t,配置1x500t/d垃圾焚烧线+1x10MW汽轮机+1x10MW发电机,每年可向当地电网提供电能约0.6656x10^8kWh,2024年9月26日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
项目拟利用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焚烧炉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豆渣、食品罐头制造业的皮叶茎、废烟丝、废皮革、废纸、废塑料、废纺织品、废木材、中药渣、市政污泥、餐厨垃圾、医废残渣、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中筛分出的无法利用的可燃烧有机物等)进行掺处理,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及资源化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体废物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焚烧炉入炉燃料由焚烧450t/d生活垃圾、50t/d市政污泥变更为焚烧350t/d生活垃圾、100t/d一般固废、50t/d市政污泥,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次变更属于建设项目使用功能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更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