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全市还有规划在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项目7个(水煤浆协同处置、废氢氧化锂、铝灰、废铁、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活性炭、废铅酸电池等)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内集中利用处置和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为主、委托市外集中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一)利用处置能力现状。
2.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精蒸馏残渣(hw11)、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含铅废物(hw31)、废酸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慎重投资新(扩)建以省外、市外危险废物为原料的利用项目,鼓励对hw18焚烧处置残渣(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开展综合利用
全文如下:关于发布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公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负荷概况截至2024年10月底,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整体平均生产经营负荷较上一年度基本持平,其中处置、收集类别的负荷率偏低。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含焚烧、填埋)项目(暂存、转运的危险废物项目除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涉及新建(自建)危险废物焚烧或填埋处置。
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679.8万吨/年,包括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1562.4万吨/年;持证企业集中利用处置能力2117.4万吨/年。
二、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23年,焚烧类产能负荷为53.5%,填埋类产能负荷为53.2%,水泥窑协同处置类产能负荷为37.9%,医疗废物处置负荷为81.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三)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各地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贮存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