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将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地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全省已建成建筑垃圾处理项目78个、设计处理能力4855万吨/年,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305个、设计库容5801万吨,基本满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
基于以上背景,义乌市政府出台了《义乌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2023-2035年) 》。...规划还从源头减量、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治、近期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规划的出台将有力保障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进建筑垃圾收集、贮存、中转、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城市建成区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协调促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第七条【规划编制】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城市建成区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协调促进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第七条【规划编制】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7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特编制《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完善本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一)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各县(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资阳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10月底前编制本行政区内的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主要问题(一)统筹规划不力,消纳能力严重不足珠海市尚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未统筹安排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布局和用地。高新区唐家湾建筑垃圾受纳场作为陆域上唯一的受纳场,剩余库容仅20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