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36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37 抚州市临川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38 乐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39 黎川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40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41 江西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公告显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规范的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办法。
工业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的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本条例。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基本原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放射性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