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2月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各运行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自动站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未监测到因核电机组运行引起的异常。
2024年1-9月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各运行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自动站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未监测到因核电机组运行引起的异常。
推动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改造提升,推动洋溪渡国控水质监测站点、将军岩水质超级站等建设和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7套大型仪器设备更新,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实现116种vocs监测项目全覆盖。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加快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污水污泥处理设施更新、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12项重点建设任务。完成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全市水质和空气质量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到2027年,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设施设备投资规模累计达到20亿元以上。
2024年1-6月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表明,各运行核电基地外围监督性监测自动站测出的环境空气吸收剂量率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未监测到因核电机组运行引起的异常。
薛湖镇、蒋口镇、陈集镇、十八里镇、太丘镇、苗桥镇、顺和镇、茴村镇、刘河镇、条河镇、陈官庄乡 14 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升级改造,每个站点均购置so2、no2、o3、co四项监测因子仪器及相关配套设备,建成具备六因子监测能力的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
2027年底前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0余套老旧仪器设备更新,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完成市控空气自动站设备综合更新,进一步完善我市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四)推动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完善省控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基础信息库,对自动站、监测装备和辅助用品标志标识进行统一,到2027年,实现全市监测自动站站房全部完成标准化统一标志标识,实现全市省控及以上数据传输网络安全防护接入全覆盖。
推动全市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省控以上水质和空气自动站智能化升级,老旧实验室大型仪器、水质自动站、空气自动站等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