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等。...天然水收集与分配;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秉承“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不断探索和创新环境修复技术,为推动环境保护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材料及配套设备海水淡化前沿技术与设备五、参会人员:1、水务集团/公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供排水公司,市政建设、交通、电力、通讯、燃气、热力、暖通、消防,海绵城市中心、城镇供排水协会、环保协会、水利学会/协会,城市水系规划设计、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15807072978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97-8401382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查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1.水污染治理措施(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
公告如下:审批公示: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9日我局对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鼓励国内急需的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等技术和服务进口,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国际合作,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1)施工扬尘施工期的风力扬尘主要来自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
资料显示,水发建通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注册地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营范围包含新材料、环保产品技术开发;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检测服务等。
五、目标观众1、权威部门:环境保护厅、发改委、建委、经贸委、设计院、规划局、水利局、水务局、水业协会、电力局、市政公司、科技局、固废中心、市政单位等政府环保相关部门;2、目标行业:各地环境监测中心、供水公司
印发加强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比例98.4%。...长期以来,各位一直关心支持、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宝贵贡献,借此机会向大家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非常高兴有机会就“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这个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
方案中提到:按照国家和省设备节能、环境保护、环卫行业等标准规范,全面摸排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等,结合生活垃圾转运体系优化提升、环卫车辆绿色化更新等工作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未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周边环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碧水源专业从事环境保护及水处理业务,在水处理领域拥有全产业链。
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无锡市区域内的水环境,提升太湖流域污水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环境保护等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现有玻璃钢制品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玻璃钢制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农药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印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意见。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