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和《四川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2014〕606号)规定,我厅在有关市(州)生态环境局审查的基础上,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2019年第三季度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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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燃煤发电机组2019年第三季度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公示

2019-11-08 09:1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发改价格〔2014〕536号)和《四川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2014〕606号)规定,我厅在有关市(州)生态环境局审查的基础上,对全省燃煤发电机组2019年第三季度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反映,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28)8058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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